第 3 章
滅吳復仇,霸業已成
原文
勾踐已平吳,乃以兵北渡淮,與齊、晉諸侯會於徐州,致貢於周。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,命為伯。勾踐已去,渡淮南,以淮上地與楚,歸吳所侵宋地於宋,與魯泗東方百里。當是時,越兵橫行於江、淮東,諸侯畢賀,號稱霸王。 范蠡遂去,自齊遺大夫種書曰:「蜚鳥盡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越王為人長頸鳥喙,可與共患難,不可與共樂。子何不去?」種見書,稱病不朝。人或讒種且作亂,越王乃賜種劍曰:「子教寡人伐吳七術,寡人用其三而敗吳,其四在子,子為我從先王試之。」種遂自殺。 太史公曰:禹之功大矣,漸九川,定九州,至於今諸夏艾安。及苗裔勾踐,苦身焦思,終滅彊吳,北觀兵中國,以尊周室,號稱霸王。勾踐可不謂賢哉!蓋有禹之遺烈焉。范蠡三遷皆有榮名,名垂後世,臣主若此,欲毋顯得乎!
译文
越军大败吴国,吴王夫差在姑苏山被困,派人向勾践求和,请求像当年勾践投降吴国一样,保留他的生命。勾践动了恻隐之心,想答应,范蠡说:「上天把吴国赐给越国,大王不能接受,天意难违啊!当年吴王本可灭越,却放了越王,结果如何?现在绝对不能留下后患。」勾践这才决意灭吴。 夫差自杀前叹息说:「我无颜面见伍子胥于地下!」蒙脸而死。勾践灭吴,横行江淮,诸侯都向他道贺,承认他的霸主地位。 越国称霸后,范蠡深知勾践其人可以共患难,不可以共富贵,便与西施(一说西施为范蠡携去)泛舟太湖,隐居江湖,经商致富,号陶朱公。他在离去前写信给文种,说:「飞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越王其人,长颈鸟喙,只可共患难,不可共富贵,子何不去?」文种不听,称病不朝,终被勾践赐剑自尽。范蠡的先见之明,成为后世明哲保身的典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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